美国对临床试验造假的责任追究
2017-09-30 袁丽 杨悦 中国医药报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药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自然人的刑事责任,推动“处罚到人”的落实。笔者认为,美国对研究者临床试验造假责任追究的经验,可为我国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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