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会提案 看医美发展趋势
2019-03-12 丽格李滨 亿欧
今年关于医美行业的两会提案显然比前次的上了一个台阶。 2017年,来自中国医学科学院的全国政协委员肖苒主任提交了《关于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管理的提案》,直接推动了2017年5月开始的7部位联合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专项行动,打击内容包括无证行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整治违规医美培训、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等。虽然这场遍及全国的行动雷声大雨点小,哩哩啦啦整了一年没什么实效,但是有总胜于无。
今年关于医美行业的两会提案显然比前次的上了一个台阶。
2017年,来自中国医学科学院的全国政协委员肖苒主任提交了《关于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管理的提案》,直接推动了2017年5月开始的7部位联合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专项行动,打击内容包括无证行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整治违规医美培训、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等。虽然这场遍及全国的行动雷声大雨点小,哩哩啦啦整了一年没什么实效,但是有总胜于无。
今年的提案是《关于建立整形外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提案》,可以看出在理念层次上的巨大提升,如果真的能像上个提案那样推动“专科医生培训制度”的实施,将从更深的层次上解决行业存在的问题,是可以载入史册的功劳。
客观地说,前一次提案是行业规范的启动仪式,治标不治本,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第二次提案则是向“治本”迈出了一大步,总算直奔主题而来。整形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在西方国家早就开始进行了,中国远远落在后面,目前开展的规培,零零散散,没有形成制度化要求。
1、20年目睹之怪现状
中国医美行业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在行业规范化管理的基本逻辑层面没有“是非”观念,只有“体制”观念,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的末期,并没有进入市场经济时代,法治观念淡薄。为何会得出如此结论?请看:在概念的划分上,分成“国有医院”和“民营医院”这两种,而且政策上的对待完全不同,民营医疗连小老婆养的都不是,只相当于私生子,饱受政策上的歧视和打压,检查也检查不到公立医院头上,所有运动式大检查都是针对民营医院而来。在管理部门眼里,仿佛坏事都是民营医院干的,或天生就是坏人。这完全不是法制社会应有的逻辑。
所有规则都是公立医院制定的,规则制定的目的不是为了行业的合规发展,而是为了打压民营医疗的兴起,消灭竞争对手;公立医院的医生一旦进入民营,便会失去学术地位;公立医院组成一支小分队来检查民营医院,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样的管控模式,不可能解决行业存在的根本问题。
体制化的划分方式,把医美行业的机构分成了“公立”、“私立”、“黑市”这三种类型,类似于印度的种姓制度,淡化了法制观念,反而会刺激黑市组织的病毒式扩散,让一部分民营医疗破罐破摔,唯利是图,干坏事以不被逮着为目的。
2、公平的营商环境
如果医美行业推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以此为行业管控的基准,便有望在客观上打破体制的陈旧观念,让医美行业早日进入现代法制的轨道。这是逻辑上的革命,带来公平的营商环境。
没有公平的营商环境,就没有法制化的可能。李克强总理在舟山考察时说:”要打造对中外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中国经济只有不断深刻融入全球经济。才能在国际市场变化莫测的风浪中增强本领,不断壮大。”然而,中国的公立医院却是在利用手里的政策优势,打压民营医院,结果是市场越打越乱,公立医院也没能变得强大起来。
一旦建立了公平的营商环境,如今的猫捉老鼠式行业现状就有望改善,让民营医疗认识到合法合规也能赚钱,医生进入民营医院也不会失去学术地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状的扭转才能成为现实。
政策的一视同仁是法制化的社会基础,也是创造公平营商环境的前提。
3、专科医生法人制
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一旦落地,下一个有关医美行业的两会提案会是什么?从思路的演进分析,应该是《关于中国医美行业实行专科医生法人制的提案》。专科医生法人制度,即所有医美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由专科医生担任的制度,法定代表人对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推行医美机构专科医生法人制度代表着中国医美行业真正进入法制时代,它并不拒绝资本对机构的投资,但是医疗责任的归属是明确的,由专科医生承担。
政协委员肖苒主任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求美者可以到“正规医院”找医生咨询。这句话带出一个问题:什么是“不正规医院”?这两者的定义是什么?肖委员的意思是承认了目前社会上有“非正规”机构的存在,请问:为什么要允许不正规机构的存在?为什么不依法取缔非正规机构?是因为无法可依,还是有法难依?
医美业一天不进入法制化时代,就一天没有规范化的可能。或许,推行专科医生培训制度是与世界接轨的第一步,是像李克强总理所说的融入全球经济体制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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