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近200万,卫计委副主任落马!
又一院长被“拉下马”
公立医院原院长、区卫计委原副主任被两家药械公司“拉下马”。
据《北京商报》报道,北京一中院近日连续审理刘某、冯某及其单位行贿两案。刘、冯二人分别是多家医疗设备器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两起案件的行贿对象均为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原院长、书记王某珍。同时,王某珍还担任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副局长、昌平区卫计委副主任。两人行贿共计196万元。庭审中,刘、冯二人均认罪认罚。
据药械公司代表交待,医院的项目很难接,竞争非常激烈,每次项目结款都需要院长签字,而且每次结款都很费劲。为了让项目“顺利”进行,同时能够承揽医院的更多业务,他认识院长后每年行贿其两次,每次都是亲自送现金到院长的办公室。
而“落马”后的王某珍则表示,虽然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医院工作。但毕竟做业务的公司很多,想要合作必须得到院长的“支持”,否则做再多工作也不行,也无法承揽业务。因此,一来二去之下,王某珍总计受贿近200万元。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副院长涉及严重违纪违法
另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叶某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医院官网内容显示: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创于1988年,是徽州区规模最大的也是唯一一所二级甲等公立综合性医院,医院核定编制床位260张。2015年4月30日,与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合作成立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徽州区分院。此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叶某滨,曾任该院副院长。
“医学界”了解到,叶某滨在担任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期间,主要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和重大医疗纠纷处理等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较以往的“接受组织审查”,安徽纪检监察网此次在表述上调整为“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是公职人员违法犯罪后接受纪委和监察委的审查调查,是纪委和监察委的职能转变,体现了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这部“反腐败国家立法”的颁布,实现了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医疗卫生单位从事管理的人员也被列为监察对象,这也体现了国家层面对于反腐败的决心。
从“接受组织审查”变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措辞之变也折射了从中央纪委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职能转变。
医疗的腐败现象说明医院的改革仍需深化,反腐的下一步,应该健全制度建设,加强权力的监管,这些都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随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建立以及《监察法》的颁布,接下来的医疗反腐败,将更加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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