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假借患者评价诋毁其它医院,浙江一民营医院被罚款10万
2018-12-17 陆玫 通讯员 沈雁 澎湃新闻
“医生很有耐心,跟某某医院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某某医院的医生基本上两分钟看一个病人”——因为在官网上假借患者名义对其它医院作出上述评价,构成商业诋毁行为,浙江丽水市一家民营医院被市场监督部门处以10万元罚款。12月1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查处的十起典型案例,“丽水莲城医院有限公司商业诋毁案”是其中之一。记者从丽水市市监局稽查支队了解到,检查人员3月在医疗广告
“医生很有耐心,跟某某医院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某某医院的医生基本上两分钟看一个病人”——因为在官网上假借患者名义对其它医院作出上述评价,构成商业诋毁行为,浙江丽水市一家民营医院被市场监督部门处以10万元罚款。
12月1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查处的十起典型案例,“丽水莲城医院有限公司商业诋毁案”是其中之一。
记者从丽水市市监局稽查支队了解到,检查人员3月在医疗广告专项检查中发现莲城医院官网“病友评价”模块内有上述内容,还显示有221个点赞。
“我们多长了个心眼,点进去查看,发现根本没法评论、回复、点赞。之后的调查中,医院负责人承认这个评价是网站自行设定的,实际上没有开放评价录入通道,即评价内容是医院假借患者名义发布的,点赞数也是假的。”稽查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市监部门调查,莲城医院是2013年开设的民营男科医院,2016年起设立多个网站,包括医院简介、品牌经历、公益活动、病友评价等页面,这条虚假评价出现在多个自设网站上。市监部门调查认定,莲城医院有限公司作为医疗服务业经营者,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假借患者名义对同业经营者进行评论,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向消费者提供了错误信息,干扰了消费者的正常交易选择,其行为已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构成商业诋毁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市监部门责令该院停止违法行为,删除虚假评价,并处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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