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注意,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了,赶紧自查!
随着国家不断纵深推进中医药系统“放管服”改革,今年在中医药圈内又掀起一次“新高潮”。各地纷纷出台省内中医药条例,一系列政策助力中医药事业发展,同时也为中医药人带来了红利。
有业内人士认为,“中医药不应该仅仅是放宽准入条件,更应该在放宽的基础上加强监管。”
近日,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范围涉及较广,包括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中医诊所(备案)以及各类养生保健机构、黑诊所。
同时,监督检查内容也很全面,基层医师公社将涉及基层中医诊所及养生保健机构的内容整理如下,也是给全国各地基层中医医务人员做一个参考。
这三类中医机构注意,重点查这些
类型一:中医诊所
① 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医学文书、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② 是否未按公示标准收费;是否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③ 是否违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
④ 是否违规开展膏方、贴敷等中医特色技术;
⑤ 是否以医疗名义推销所谓“保健”相关用品;
⑥ 预检分诊和传染病防治、院感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等制度落实情况。
类型二:中医诊所(备案)
① 是否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
② 是否存在实际设置与《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不一致;
③ 是否存在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
④ 是否存在超出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⑤ 是否违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
⑥ 是否违规开展膏方、贴敷等中医诊疗服务;
⑦ 是否以医疗名义推销所谓“保健”相关用品;
⑧ 预检分诊和传染病防治、院感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等制度落实情况。
类型三:各类养生保健机构、黑诊所
① 打着中医中药旗号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② 假借中医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诊疗和消费;
③ 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
④ 是否违规开展穴位贴敷等中医特色技术。
这3种情况作为抽查重点,赶紧自查
《通知》提出,在重点检查前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自查工作,重点对照以下11个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中医药法》
《传染病防治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执业医师法》
《护士条例》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河北省中医药条例》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将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投诉举报集中、既往被多次处罚的医疗机构作为抽查的重点。
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中医医疗机构。
对于加强监管大家应理性对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整治中医药领域乱象,实则是对中医药事业的一种保护。如果一昧的放宽政策,只会让伪中医钻了空子,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放宽准入和加强监管通两者并行,可为中医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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