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保健服务有了规范
2017-03-12 甘贝贝 健康报
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明确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的职责,以及早产儿保健管理内容等。该《规范》要求,早产儿出生时应有具备早产儿复苏能力的人员参与现场复苏和评估。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早产儿是指胎龄小于37周出生的新生儿,是新生儿死亡发生的重点人群,也是易发生远期健康问题的高危人群。我国早产儿发生率在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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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范》明确,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早产儿保健工作管理和质量控制,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价,并通报质量控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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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学习资料,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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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学习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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