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恒鹏:我们为什么要给互联网医疗说好话?
2017-03-08 佚名 搜狐健康
互联网轰轰烈烈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不用三伏天出门购物了,不用打高额的越洋电话了,不用在寒风中等一辆出租车了……想听哈佛教授讲课,只要点开网址,按一下播放。如果说,还有哪些生活里长期的“不方便”,医疗大概还高居榜单之上。是什么在阻碍着互联网改变我们的就医体验?决策者们在担心些啥?这些担心,成立吗?今天我们重申互联网医疗可能会、但还没有实现的那些好处——好话如果说一次不够,请允许我们多说几次。整体
互联网轰轰烈烈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不用三伏天出门购物了,不用打高额的越洋电话了,不用在寒风中等一辆出租车了……想听哈佛教授讲课,只要点开网址,按一下播放。如果说,还有哪些生活里长期的“不方便”,医疗大概还高居榜单之上。
是什么在阻碍着互联网改变我们的就医体验?决策者们在担心些啥?这些担心,成立吗?今天我们重申互联网医疗可能会、但还没有实现的那些好处——好话如果说一次不够,请允许我们多说几次。
整体资源不足、优质资源稀缺、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供需关系扭曲带来社会矛盾激化,是我国目前教育、医疗等公共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资源覆盖,是解决医改多年浸入深水区的改革捷径。
过去六年医改始终没有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直接原因即是分级诊疗未能建成,优质医疗资源的供需关系紧张甚至矛盾激化。大量轻病患者因为不知道“合适的医生”上哪去找,不得不涌入大医院就医,时间金钱巨大损耗,专家则浪费大量时间精力在本不需要专家服务的患者身上,造成优质资源更加紧缺。
尽管相关政策试图通过行政强推,将轻病患者引流到基层医疗机构,但医疗卫生体系之所以需要改革,本就是因为行政主导的公立医疗体系下,医疗资源配置行政等级化、行政区域化,患者对更大的城市、更高等级的医院趋之若鹜,才会造成“看病难”和“看病贵”。
由此,医改想要用“行政主导”破除“行政主导”,无疑道长且阻,但新兴的互联网技术发展,为医改低成本破冰和实现“弯道超车”,提供了极大的机遇和可能。
一、互联网医疗可以为医改做什么?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带来的一大好处是,极大程度地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相关各方交易成本大大减少,长效信誉机制逐步建立,从政府到社会各方在信息公开、数据公开的环境下进行监督监管更加便捷全面,资源优化配置效率明显提高。
这使得政府多年对医疗行业重重管制的理由不复存在。过去,政府管制医疗机构的准入、管制医生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是担心信息不对称下,患者可能遭受的健康危害;政府管制药品销售,是担心患者潜在的用药风险;政府限制医疗机构的业务范畴,是防范机构服务能力与患者需求不相匹配;而医疗行业自身的专业复杂性带来的行业监管难度较高,又使得政府对放开管制慎之又慎。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恰恰使上述担忧全部消解。医疗机构、医生乃至药品销售机构的信息全部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公开透明,患者的广泛参与、互动将推动相关各方追求长期信誉,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电子化的服务交易记录,使得每一个服务环节有据可查。医疗服务提供方的能力水平不再需要政府通过行政级别的划分来背书(即高等级医院能力更强),而是形成社会广泛认可的行业声誉,形成更为有力的制约与激励。
医患双方的精确匹配由此才有实现的可能。患者可信任的范畴大大增加,不再只有挂着“公立三级医院”招牌的医生、护士、手术、设备乃至用药可堪选用,“合适的医生”与“合适的治疗”可以在网络平台上遍地存在,优则广为人知,劣则严惩不贷。
在信息化技术支持下,医改改了六年都不能实现的改革目标,可以轻而易举地实现。
首先,取消药品加成都不能打破的“以药养医”,在互联网医疗中无法存活。取消医院药品加成销售,只是挤压院方的药品利润空间,并不涉及医生个人收取的药品回扣,也就无从改变医生的处方行为。而现有公立医院虽然普遍加强信息化建设,但只是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拒绝对外联通。医生处方作为过度用药最有力的罪证,不为外界所知,医院内部处方电子化,甚至让患者无法持处方举证投诉。一旦信息孤岛被打通,形成广泛的信息互联,医生处方信息受到行业监管部门、保险经办部门、商业保险机构等相关各方实时周密监控,其违规违法成本就会大大提高,这将非常有效地制约医生的用药行为,也对院长加强管理、医院自我规范形成极大的倒逼作用。
其次,多次出台文件支持、但至今没有实质发展的社会资本办医,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迅速繁荣。社会资本办医迟迟不能快速发展,根源在于难以取得患者的信任,行业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使得从患者到医保支付方,都不能对医疗机构乃至医生个人做出明确的比较与评价,甚至医生本人在选择医疗机构执业时,都对非公立机构充满忐忑和担心。互联网医疗则消解了这些问题,社会广泛监督、患者广泛参与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的制约,督促机构行为的规范,同时也就使机构更容易获得患者和医保支付方的信任。这也为基本医保经办部门选择定点机构提供了更明晰的选择参照,明确了支付标准,扩大了支付范畴,进而也助力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
这也让医生这一核心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成为可能。互联网平台上,医生为自己的名誉背书,为自己的诊疗行为、用药行为负责,通过个人的努力赢得患者,而不是通过公立身份被患者拥簇。没有医生的自由流动,就没有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遑论医疗资源优化配置。
再次,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分工精细化、专业化,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也必须依托于诊疗的分级和分类。现有行政主导的医疗体系下,公立医院凝聚患者的信任,也就凝聚患者需要的全部医疗功能,从门诊到住院,从检查化验到手术,从用药到护理。效率的提高需要分工,互联网医疗使信息透明可查,不同功能机构也能无缝衔接,医生和机构可以依托互联网平台,对患者需要的诊断、治疗、检查、用药、康复护理分类提供,彼此间仍可保持紧密合作,这才能大大缓解现有优质资源的紧缺,缓解日趋激烈的医患矛盾,真正实现“分级诊疗”。
二、互联网医改实验区,政府需做什么?
依托于信息技术的医疗服务模式,对市场也就是患者需求的反应,无疑要比过去更加快速和及时,行政干预只会滞后于市场的脚步,难以做精细的前期指导,但这不代表我们放弃发挥政府应有的作用。
互联网医疗的快速发展,需要政府在以下政策方面,为相关各方解锁解压。
首先,不再以物理距离、地理位置、执业机构限制执业医师的处方行为。
目前,我国执业医师进行诊疗、开具处方,受到政策诸多限制,医生只能在一个执业地点行医,多点行医多数需要院长批复同意,如果在非注册地行医,甚至存在违法风险,更不用说通过网络诊疗和开具处方。
互联网医改实验区需要突破如上现行规定。可以将医改实验区作为全国医生的第二执业地点选择,凡在医改实验区注册的机构,或在实验区备案的执业医师,都应给予网络诊疗、网络处方的合法资质,其中机构不局限于传统定义的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平台也应纳入其中。机构信息系统必须对外联通,保证电子处方可以外流,患者可以携带,同时允许处方药通过互联网销售,进而推动医生自由执业、医药分开。
2014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已在公开发布的文件中表示,拟放开处方药网络销售,这一新规应在医改实验区率先落实。结合电子处方外流,患者可以凭电子处方到任意药店或者选择任意网商购药,医药自然而然分开,回扣空间大大减小。
再考虑到国家医改保基本、建基层的政策目标,鼓励医生在医改实验区开设网上诊所,通过网络为全国患者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也是医改实验区应该强推的方向。
其次,不再限制社会医保与商业医保的多种合作,不限制医保资金网络支付。
目前,我国基本医保经办部门与商业保险合作的空间非常有限,简单局限在委托经办也就是支付功能。但在全民医保建立、基本医保成为医疗服务最大买方的情况下,医保应有的功能绝不仅限于支付,更多要实现的是引导资源配置,提高参保人所能享有的服务质量,同时优化基金的使用效率。
如前所述,互联网医疗将为基本医保优化管理、探索医药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提供极为清晰的参照,同时,互联网医疗的发展也需要基本医保的支持。医改实验区应该突破目前的政策约束,鼓励基本医保经办方与商业保险公司多样态合作,建立集合支付、服务、监管多功能为一体的医保网络服务平台,对互联网医疗形成网络支付,并根据不同业务样态开发多种多样的支付方式,提高参保人健康福利。
这一政策不应局限于实验区本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全国其他地区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允许自愿选择实验区注册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作为本地参保人的就医定点机构。
再次,不再限制医疗服务提供的多种样态,也不再根据医疗机构等级限制服务范围,打造“医疗硅谷”。
我国对医疗机构功能的划分定位,已经远远落后于多样化的就医需求。医疗机构服务内容的范围大小,还在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等级限定。事实上,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很大程度决定于医生,当医生开始流动,这种管理方式就暴露出其僵化与不合理。
医改实验区应该打破这样的约束。凡在实验区注册的机构,可根据市场需求以及自身服务能力,灵活决定服务范畴。鼓励开设专业的检查中心、手术中心、康复护理中心等。全国各地的执业医师,都可以通过在实验区备案,进而在实验区提供线下手术治疗,这将大大拓展外科医生的自由执业范畴,推动分工精细化、专业化。
慢病管理也可以在这种政策环境下实现飞跃。通过实验区慢病数据电子化、平台化,互联网公司可以摸索出慢病管理、术后康复等一整套服务路径,为现有医疗体系查缺补漏,而由此积累形成的医疗大数据,也为健康产业发展带来非常重大的意义。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强制信息公开,为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在现有政策要求基础上,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范畴,建立定期对社会公众信息披露机制与问责机制,加强社会广泛参与的第三方监管。信息披露方对所披露信息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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