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毒物所致系统损害及临床表现
各类毒物所致系统损害及临床表现 | ||
累及系统 | 临床表现 | 毒物 |
皮肤黏膜 | 皮肤及口腔黏膜灼伤 | 强酸、强碱、甲醛、苯酚、百草枯等腐蚀性毒物 |
发绀 | 麻醉药、有机溶剂、刺激性气体、亚硝酸盐和苯胺、硝基苯 | |
黄疸 | 毒蕈碱、鱼胆、四氯化碳、百草枯 | |
颜面潮红 | 阿托品、颠茄、乙醇、硝酸甘油 | |
皮肤湿润 | 有机磷、水杨酸、拟胆碱药、吗啡类 | |
樱桃红色 | 一氧化碳、氰化物 | |
眼睛 | 瞳孔缩小 | 有机磷类、阿片类、镇静催眠药及氨基甲酸酯类 |
瞳孔扩大 | 阿托品、莨菪碱、甲醇、乙醇、大麻、苯、氰化物等 | |
视神经炎 | 甲醇、一氧化碳等 | |
神经系统 | 昏迷 | 麻醉药、镇静催眠药、有机溶剂、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有机汞、拟除虫菊酯类、乙醇、阿托品 |
瞻望 | 有机汞、抗胆碱药、醇、苯、铅等 | |
肌纤维颤动 | 有机磷、有机汞、有机氯、汽油、乙醇、硫化氢等 | |
惊厥 | 毒鼠强、窒息性毒物、有机氯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异烟肼等 | |
瘫痪 | 可溶性钡盐、一氧化塘、三氧化二砷、蛇毒、河豚毒素、箭毒等 | |
精神异常 | ||
呼吸系统 | 呼吸气味 | 氰化物有苦杏仁味、有机磷杀虫剂、黄磷、铊等有大蒜味 |
苯酚和甲酚皂液有苯酚味 | ||
呼吸加深或深大 | 二氧化碳、呼吸兴奋剂、水杨酸类、抗胆碱药 | |
呼吸减慢 | 催眠药、吗啡、海洛因 | |
肺水肿 | 刺激性气体、磷化锌、有机氯杀虫剂、百草枯等 | |
消化系统 | 中毒性肝损害 | 磷、硝基苯、毒蕈、氰化物、蛇毒等 |
中毒性肠炎 | 铅、锑、砷、强酸、强碱、磷化锌等 | |
循环系统 | 心律失常: | |
心动过速 | 阿托品、颠茄、氯丙嗪、拟肾上腺素药 | |
心动过缓 | 洋地黄类、毒蕈碱、拟抗胆碱药、钙离子拮抗剂、β受体阻断剂 | |
心脏骤停: | ||
直接作用于心肌 | 洋地黄、奎尼丁、氨茶碱、吐根碱 | |
缺氧 | 窒息性毒物 | |
低钾血症 | 可溶性钡盐、棉酚、牌价利尿剂 | |
泌尿系统 | 肾小管坏死 | 毒蕈、蛇毒、生鱼胆、斑蝥、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
肾小管堵塞 | 砷化氢中毒、蛇毒、磺胺结晶等 | |
血液系统 | 溶血性贫血 | 砷化氢、苯胺、硝基苯等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氯霉素、抗肿瘤药物、苯等 | |
出血 | 阿司匹林、氯霉素、氢氯噻嗪、抗肿瘤药物 | |
血液凝固障碍 | 肝素、香豆素类、水杨酸类、敌鼠、蛇毒 |
各种毒物中毒的急救药物和急救原则
一、催眠药、镇静药、阿片类及其他常用药物中毒
1、苯二氮卓类药物中毒的解救原则
⑴、纳络酮
⑵、胞磷胆碱
⑶、醒脑静:对安定类中毒者有一定疗效
⑷、氟马西尼:为苯二氮卓类特异性拮抗剂。小剂量即可快速逆转苯二氮卓类的作用,起效快,但作用时间短,用于解救时,应多次重复使用。
⑸、透析:严重中毒者采用。
2、三环类抗抑郁药中毒解救原则
⑴、口服吐根糖浆催吐、高锰酸钾洗胃、硫酸钠导泻。
⑵、毒扁豆碱是对抗三环类抗抑郁药物引起的抗胆碱能症状的有效药物。
⑶、发生心律失常时,可用普鲁卡因胺或利多卡因,发生心力衰竭应用毒毛花苷K或毛花苷丙。
⑷、对低血压或癫痫可对症处理。
3、抗癫痫药物中毒解救原则
(1)苯妥英钠
①、催吐、导泻
②、静滴10%葡萄糖,加速排泄
③、呼吸抑制者可用烯丙吗啡,血压下降者用升压药,心动过缓或传导阻滞用阿托品。
④、谷氨酸及丁氮基丁酸对抗惊厥并促进大脑功能障碍恢复
⑤、口服叶酸、维生素B6、维生素D4、利血生,防止其对造血系统影响。
(2)卡马西平
①、惊厥者可用安定或巴比妥类药物
②、出现休克或血压下降,用升压药
③、严重呼吸抑制者给氧并作插管和人工呼吸
4、阿片类药物中毒临床表现
阿片类药物主要包括阿片、吗啡、可待因、复方樟脑酊及罂粟碱等,误服大量或反复应用本品,可引起中毒;巴比妥类及其他催眠、镇痛药与本类药物有协同作用,同用时易导致中毒;饮用乙醇者使用治疗量吗啡也可致中毒。急性中毒时,多于12小时内死于呼吸麻痹。
⑴、阿片类药物解救原则
①、洗胃、导泻
②、静滴葡萄糖生理盐水,促进排泄,防止脱水
③、保持呼吸道通畅,有呼吸抑制时,可行人工呼吸,交替给予戊四氮和尼可刹米等呼吸兴奋剂
④、及早应用阿片碱类解毒药,纳洛酮和烯丙吗啡为阿片类中毒首选拮抗剂
⑤、禁用中枢兴奋剂催醒,易诱发惊厥。不可用阿扑吗啡催吐,以免加重中毒
⑵、巴比妥类药物中毒解救原则
①、洗胃、导泻
②、静脉输液并加入碳酸氢钠或乳酸钠,以碱化尿液,同时给予利尿剂,加快药物排除
③、昏迷或呼吸衰竭可选用中枢兴奋剂,如利他林、贝美格。但一般不做常规用药。
④、对中、长效药物中毒者,主要以支持疗法为主,中毒严重或肾功能不全者可考虑血液和腹膜透析疗法
二、有机磷、香豆素类杀鼠药、氟乙酰胺、氰化物、磷化锌以及各种重金属中毒
1、有机磷农药中毒解救原则
(1)急性中毒:
①、清洗皮肤、脱离毒源
②、及早给予阿托品解除M样症状
③、与胆碱酯酶复活剂合用,解除N2 症状
⑵、慢性中毒:
暂时避开中毒源
⑶、应用注意事项
①、中毒早期使用碘解磷定较好
②、对有机磷类中毒解毒作用有一定选择性
③、该药治疗慢性中毒无效
④、对轻中度中毒,可单独应用本品或阿托品,中度则必须合用阿托品
⑷、解救注意事项:缓慢注射、根据病情反复给药、忌与碱性药物配伍、加温振摇促其溶解、避光保存、对碘过敏者禁用本品,改用氯解磷定
2、拟除虫菊酯类药物中毒解救原则
⑴、抗流涎症状药物:阿托品,用量不宜大
⑵、抗运动症状:及早使用中枢性肌松剂,如地西泮、巴比妥类药物
⑶、β受体阻滞剂:普萘洛尔可以减轻抽搐等症状
3、氨基甲酸酯类中毒解救原则
⑴、脱离中毒环境,口服中毒者洗胃、导泻
⑵、阿托品:重者应静脉给药,尽快达阿托品化,但总量不必过大
⑶、东莨菪碱疗效优于阿托品
⑷、严重中毒者可选用糖皮质激素
⑸、(单纯)氨基甲酸酯类中毒禁止使用肟类重活化剂(碘解磷定、氯解磷定、双复磷、双解磷)
4、香豆素类杀鼠药中毒解救原则
⑴、维生素K1有特效,依症状轻重决定剂量
⑵、给予定量维生素C及可的松类激素
⑶、输血治疗
⑷、其他止血药如维生素K3、氨基苯酸等均无效
5、氟乙酰胺中毒解救原则
⑴、对氟乙酰胺中毒的有效解毒剂是乙酰胺(解氟灵)
⑵、对抽搐症状用琥珀胆碱控制,口服普鲁卡因胺防止心律失常、心室纤颤
⑶、使用大剂量维生素B1,有助于病程恢复
⑷、青霉素预防肺部感染
6、亚硝酸盐中毒解救原则
⑴、迅速催吐、洗胃、导泻
⑵、小剂量应用特效解毒剂亚甲蓝。大剂量亚甲蓝加重中毒症状
⑶、给予大剂量维生素C,最好与亚甲蓝同时使用
⑷、有惊厥者予以地西泮、水合氯醛或苯巴比妥治疗
⑸、血压下降时可使用收缩血管升压药,如间羟胺
⑹、心力衰竭者可给予毒毛苷K或毛花苷C
⑺、呼吸困难者给氧及呼吸兴奋剂,必要时行人工呼吸
⑻、必要时输新鲜血或换血
7、氰化物中毒解救原则
⑴、立即催吐
⑵、氰化物中毒一般采用亚硝酸盐-硫代硫酸钠疗法
用药顺序及剂量为:亚硝酸异戊酯吸入,3%亚硝酸钠溶液10ml缓慢静脉注射,随即用25%硫代硫酸钠50ml缓慢静脉注射
⑶、抽搐者给予地西泮、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及水合氯醛等药治疗
⑷、呼吸困难者给氧及呼吸兴奋剂,必要时做人生呼吸
⑸、恢复期可使用大剂量的维生素C,亦可使用细胞色素C
8、金属中毒解毒剂
⑴、依地酸钠钙:主要用于治疗铅中毒
⑵、二乙烯三胺五乙酸:与1相似,但促排铅效果较好
⑶、二巯丙醇:用于治疗砷、汞、金中毒
⑷、二巯基丙磺酸钠:用于治疗汞、砷、铜、锑等中毒。
⑸、二巯丁二酸钠:治疗锑、铅、汞、砷、铜等金属中毒
⑹、青霉胺:有促排铅、汞、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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