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宜的环境温度可能诱发哮喘患者的症状和病情恶化。先前的研究表明,不适宜的环境温度与肺功能下降有关。Environment International杂志发表了一项研究,通过对哮喘患者进行大规模、多城市的密集重复测量,评估环境温度与成人哮喘患者肺功能之间的关系。
对2017年至2020年中国25个城市4992名符合条件的成人哮喘患者进行纵向研究。患者使用肺活量计A1(BreathHome)进行强化肺功能检查(PFT)。该设备符合欧洲呼吸学会(ERS)和美国胸科学会(ATS)的标准。根据当地医院医生的标准化程序,对患者进行培训,使用智能肺活量计A1实现标准化PFT。成人哮喘患者每天早上(早上7点到9点)和晚上(晚上7点到9点)完成三次连续有效的PFT。三次标准试验的最佳测量结果记录在肺活量计中并上传。
研究人员从数据库中获得298396份PFT记录。进一步分析发现,环境温度和肺功能指标呈倒J型暴露-反应关系曲线。肺功能最适温度分别为,FEV1 29.5 ℃(91.0百分位数)、PEF 29.2 ℃(90.2百分位数)和FVC 29.7 ℃(91.5百分位数),在后续分析中用作参考温度。
极端低温对肺功能的影响出现在滞后0小时,并在滞后72小时(近3天)消失。与参考温度相比(29.5 ℃),极端低温(−9.4 ℃)与 FEV1下降60.4 mL,PEF下降299.7 mL/s,FVC下降101.5 mL有关。极端高温(34.2 ℃)与FEV1下降26.0 mL,PEF下降35.8 mL/s,FVC下降23.4 mL有关。男性、超重和老年患者是易感人群,南方和无集中供暖地区的冷效应更为突出。
极低温和高温都与成人哮喘患者的肺功能下降有关。这种影响可持续近3天,低温危害更大。该研究可能对降低易感人群中不适宜温度引起的肺功能损害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气候变化的情况下。此外,建议弱势群体采取有效的适应措施(如冬季取暖、空调),以减少不适宜环境温度对肺功能的影响,尤其是在极低温情况下。
原文出处:
Jian Lei, Li Peng, Ting Yang, et al, Non-optimum ambient temperature may decrease pulmonary function: A longitudinal study with intensively repeated measurements among asthmatic adult patients in 25 Chinese cities, Environment International, https://doi.org/10.1016/j.envint.2022.10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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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功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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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有人到北方或南方哮喘发病就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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