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18年8月25日至29日,2018年欧洲心脏病学学会年会(ESC)在德国慕尼黑盛大召开。本届ESC大会已推出四大心血管领域的新版指南,包括:动脉高血压的指南、心肌血运重建指南、妊娠期心血管疾病(CVD)指南、晕厥诊断和管理指南。为了更加深刻地理解妊娠期CVD指南的更新要点和临床意义,我们特邀了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钱菊英教授进行简要解读。
钱菊英教授解读妊娠期心血管疾病指南
钱菊英教授:无论在欧美国家还是在亚洲国家,由于首次妊娠年龄增加,妊娠期心血管疾病风险已经显著增加。特别是那些年龄在40-50岁之间的孕妇,妊娠与糖尿病、高血压和肥胖症患病率的增加显著相关。因此无论是对孕妇而言还是对其下一代的健康而言,一部具有科学指导意义的指南便尤为重要[1]。
钱菊英教授:就信息来源而言,由于妊娠期合并心血管疾病的患者的绝对数量较少,因此医师的个人经验并不是完全可靠的,同时由于患者数量问题,大规模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往往也不会涉及此类患者,因此很多指南的观点往往来自专家共识。就治疗严谨性而言,该指南着重提出了“综合性团队”这一概念,即要组成一个包括心血管医师、麻醉医师及妇产科医师在内的综合性团队,对于更为复杂的情况,还应将心脏外科医师及药物专家纳入治疗团队。
钱菊英教授: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产科严重的合并症,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病因之一。在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中,先天性心脏病占35%~50%,位居第一,之后依次为风湿性心脏病、妊娠期高血压、围产期心肌病、贫血性心脏病及心肌炎等[2]。对于二尖瓣狭窄的患者,即使是没有症状的二尖瓣狭窄,新版指南也建议要提前进行干预。指南建议使用mWHO的高危风险评估体系来评估所有育龄女性,对于进行过复杂手术的女性、患有肺动脉高压的女性及其他不适合妊娠的女性,指南建议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 新版指南中对于妊娠期心血管疾病的治疗有哪些建议?钱菊英教授:指南还提及了需要终止妊娠的情况、需要抗凝治疗的情况、合并心律失常的情况。如需要抗凝治疗时,新版指南建议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替代普通肝素治疗;针对室上性心动过速的患者,则需要提前进行电生理检查。
钱菊英教授最后表示:结合目前我国的生育政策来看,对于我国孕妇尤其是高龄孕妇而言该指南的发布具有更广泛医学意义,对于我国妇产科医师和心内科医师而言也具备充分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Fraser, Abigail. "Women's Cardiovascular Health After a Hypertensive Disorder of Pregnancy." 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 169.4 (2018): 258-259.
[2] Gladstone, Rachel, Jessica Pudwell, and Graeme Smith. "Cardiovascular Risk Assessment and Follow-Up of Women after Hypertensive Disorders of Pregnancy." Journal of Obstetrics and Gynaecology Canada 40.6 (2018): 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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